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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居民住宅注册公司可能会面临哪些风险

在创业者进行公司登记的时候,必不可少的就是公司注册登记的地址。由于商事改革的政策出台,不少的地区都可以使用住宅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那么使用居民住宅注册公司可能会面临哪些风险?

使用住宅进行公司注册的条件一定是要满足企业将居民住宅作为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得侵犯其他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改变居住用途需要履行相关的备案和批准手续。也就是需要业主签字同意,并且需要提交住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满足这些条件之后才可以使用住宅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如果没有这些步骤,则可能就是擅自更改住宅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我们可知将住宅改变成经营性用房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全部业主的同意,即未同意且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一票否决权,可以申请法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因此将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性场所)需要防范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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